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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委员工作室创建及评估办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268       更新时间:4/27/2022 3:24:32 PM       【关闭窗口】
         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促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智慧和力量,更好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省、市政协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定位 按照职责清晰、功能明确、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活动正常、作用明显的要求,把委员工作室建成委员立足本职工作、用好自身优势、发挥界别特色、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学习宣传、促进团结联谊、推进协商民主的开放性履职平台,真正做到资政建言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一)学习交流的新载体。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知识,交流业务,增强委员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服务群众能力。
         (二)团结联谊的新平台。延伸政协工作触角,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通过专题走访、座谈交流等活动,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政协组织提出或转达意见建议,架起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三)协商民主的新路径。围绕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期盼的重要问题,通过召开民情恳谈会、民主议事会,面对面进行协商沟通,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为民服务的新渠道。发挥界别特色和委员专长,为广大群众提供“爱民、便民、利民”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奉献爱心,让群众感受到人民政协很近、政协委员很亲。
          二、创建要求
         (一)创建条件。委员工作室可由委员单独创建,也可由委员组团创建。领衔政协委员必须思想政治过硬,履职热情高,群众基础好,协调能力强;团队成员必须大局观念强,配合意识好,工作认真负责。
          委员工作室需具备活动场所和信息化设施,做到:有标识。在室外明显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标识标牌,室内布置张贴委员工作室定位、工作室人员组成和工作室制度。有场地。有固定活动场所,配备履职必需的办公设备和有关书籍资料,具备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工作的条件。有制度。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主动向所属界别和联络处报告工作,联系区政协领导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活动、指导工作。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一般每年安排3次以上活动,其中至少安排1次协商交流活动,1次学习宣传活动,1次社情民意调研、团结联谊、为民服务等活动。有成效。围绕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社会治理的焦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委员和群众反映的情况,以提案、社情民意、大会发言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每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3篇社情民意。
         (二)创建流程。创建申报。先由委员本人征求所在届别或联络处意见后,再由所在界别或联络处向区政协提出书面申请。资格审核。区政协委员工委负责受理,提出审核意见。组织认定。经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授牌。
          三、评估办法 建立区政协委员工作室评估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政协分管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委员工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界别、联络处负责人组成。委员工委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评估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上旬。各委员工作室先期进行自查自评,回顾当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工作成绩和特色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区政协委员工委。在委员工作室自查自评基础上,由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提交主席会议审定。评估达标分为80分,对评估达标的委员工作室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估未达标的委员工作室予以半年的整改期,如仍未达标的,经主席会议审定,予以终止。领衔委员和团队成员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可申请退出;如存在不适合继续在工作团队中任职的情况,应视情予以调整。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领衔委员负责委员工作室日常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委员工委负责委员工作室的日常联系;各专委会根据委员工作室的活动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所在界别和联络处对委员工作室予以支持和协助。
         (二)加强经费保障。视工作开展情况,对委员工作室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补助。
         (三)加强激励引导。把委员工作室工作纳入履职考评内容,对委员参与委员工作室工作予以履职赋分,评选优秀委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委员工作室领衔委员及参与委员。对发挥作用明显的委员工作室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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