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是2018年我区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也是区政协年度工作计划中一项重要的民主监督内容。去年,围绕“五水共治”、“剿灭劣Ⅴ类水”,区政协开展了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民主监督活动。为巩固深化“五水共治”成效,增强政协民主监督实效,4月24日上午,区政协城建委和委员工委组织部分委员再次开展“水环境治理”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委员们实地踏看了正在新建的陆家潭河和治理完成的许家河,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区五水办介绍了我区过去一年水环境治理成效及2018年治水工作安排。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围绕水岸同治、管线排查更新、增强河道亲水性、雨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结合自身所见、所闻、所想和我区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截污纳管成效、提升河道周围环境、完善河道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现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情况梳理如下,供区委、区政府参考。
一、水环境治理阶段性成果
委员们认为,过去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奋力推进“劣Ⅴ类水剿灭之战”,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河长单位、街道、社区上下联动,攻坚克难,工作卓有成效。
(一)完成剿劣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挂图作战和周例会制,推进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排污口整治、生态修复、“清水入城”等工程,剿劣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区共完成“五水共治”项目61个,完成投资额5.8亿元,区内12条劣V类河道和7个劣V类小微水体的剿劣工作全部通过省、市复核验收。全域水体水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优化环境整治。在治水过程中坚持打组合拳,坚持部门协同,坚持五水共治与“三改一拆”、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齐头并进、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在全域整村拆迁、拆违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环境整治,特别是沿河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污水治理能力提升。重点力抓源头治理,加强河道养护,提升河道生态修复,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强化水质监测。通过开展截污纳管,实现雨污分离;通过建设排灌闸站,实现清水入河;通过打通断头河,实现水系贯通;通过智慧治水,实现实时监控,有效提升了我区治污能力。
(四)群众满意度提升。在治水的同时,联动各界力量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增强了居民的水环保意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本实现了“水清岸绿”的良好生态环境,提高了群众对“五水共治”的认可度,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2017年群众满意度相比上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提升幅度全市排名第二位。
二、存在问题
从委员们反映的情况看,目前我区水环境治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职能部门、街道、河长以及保洁单位权责关系还不够清晰。河长在巡河发现问题以后,无法进行直接的处理,有些问题难以立即解决。河、湖日常监管和长效保洁机制还未落实到位。
(二)河道生态基础还比较薄弱。部分河道综保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不够注意保护河道生态,人为破坏河道原有的自然生态,大大降低了河道的亲水性和水体的自净能力。石驳坎过多的河道只能依靠河道清淤、清水入城等工程进行水质改善,无法实现水体自净。
(三)执法监管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对水环境污染处理存在执法主体多、执法依据不够清晰、执法难度较大等问题。现实中执法力度不大,在执法上依然存在某些真空地带。
(四)企业、居民保护意识不强。有些企业、商家法制观念淡薄,偷排乱倒污染物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居民的环保意识较差,向河道倾倒垃圾、在河中洗衣洗菜现象时有存在。
(五)截污纳管还不够彻底。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管网建设还有空白区,形成了管理上的自然真空,污水直排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去年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但仍有“漏网之鱼”,雨污不分、混排乱排现象依然存在。
(六)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我区污水需要东输至萧山进行处理,但产生的污水量仍超过处理量,而且污水管网的存积量有限,污水外溢现象时有发生。
三、对策建议
我区水环境治理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各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因素依然存在,稍一放松,就容易引起反弹。要保持“水清岸绿”的良好生态水环境,必须坚持科学治水、长效治水、铁腕治水,常抓不懈。
(一)继续强化源头治理,杜绝污水直排
1.加大截污纳管力度。截污纳管是源头治理的核心,截污纳管要遵循应纳尽纳、一个不漏的原则。要进一步加大对排污口和管网的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污口及污水管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非法设置、偷设私设的排污口,一律封堵;对雨污混排口,进行限期整改;对破损的老旧管材进行统一更换,要统一规范使用管材的标准,明确使用年限,提高污水管网使用效率;对一些还未进行截污纳管的空白地带,要新建污水管网,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使污水流得出、排得尽。定期检查已建管网是否有破损、滴漏的现象,主动查找问题,做到一滴不漏,确保汇入管网的每一滴污水都能流入污水处理设备,确保“污水零直排区”目标任务的实现。
2.统一规划,统筹兼顾。鉴于雨污分流和纳管的建设主体多,工业园区归街道,多层住宅归建管中心,市政管道归城管的实际,必须要统一标准,统一规划,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必须抓住重点,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在坚持治污先行的同时,统筹推进其它“四水”治理。防洪排涝要继续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统筹规划全区管网建设、持续开展清淤疏浚工作、继续提升全域水系沟通能力、充分做好全区防洪防控;供水节水方面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全面推进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节水型小区,动员全社会节约用水。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加大监管力度,围绕河湖日常管护和执法监管,实施河湖标准化管理,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各部门要相互协调,打好组合拳,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该整改的必须整改,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必须予以追究。
4.加大污水分散式处理范围。我区污水治理容量受地域位置等条件制约,难以缓解,要结合区内自身实际,创造条件,通过分散式处理的新技术,选择更多有条件的区块进行自行处理,达标排放,从而从源头上杜绝污水直排河道。
(二)进一步明确治水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1.理顺相关权责关系。要进一步明确区职能部门、街道、河长对其责任水域的治理责任,理顺权责关系,解决责任盲区、传达压力递减的现象,防止出现发现问题却无人处理、相互推诿的现象。完善河湖保洁考核办法,解决河湖水面保洁与河湖岸保洁“两张皮”现象,河长应具有对保洁单位进行评议考核优劣的权力。
2.加强对涉水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涉水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治水工程的监管,尤其是隐蔽的涉水工程质量监管,对管网材料必须严格确定使用年限和质量标准,杜绝以次充好现象发生。对工程验收要杜绝走过场,敢于碰硬较真,要加强对已建管网的管理维护、检测修复疏通,确保滴水不漏,雨污绝对分流、顺畅排放。
(三)更加注重生态治理,恢复河湖功能
积极探索恢复河湖良好生态的治本之策,筑牢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的三道防线,积极保护河、湖周边生态系统,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提高河湖水体的自净功能。严格落实建设“海绵城市”的有关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充分发挥好河道水系包括小微水体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打造自然生态、水网畅通的水环境。积极开展河道生态修复技术与应用研究,探索和引进实用型、适用性的河道生态修复技术和方法,科学清淤,有效运用曝气增氧、生物膜、水生动植物修复、生态浮岛等技术,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四)坚持实施水岸同治,提升整体环境
1.推进“最美河道”建设。改变“就水论水”的传统思维,以整体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把水系整治与优化用地功能、城市景观、文化建设等融为一体,把河道治理与城市人文景观塑造融为一体。选取几条长度较长、宽度较宽、水质波动小、景观基础好的河道,试点开展“最美河道”建设,按照“洁化、序化、绿化、亮化、文化”的要求,打造滨江河道特色。对于河道景观,设计起点要高,要根据河道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水生植物,美化河面。科学建设河岸景观,增强河道亲水性,以人口集聚区的河湖为重点,大力实施亲水便民设施及休闲景观节点建设,建立河道观赏路线,满足人民休闲娱乐需要,让人走得进、踏得入、有看头,实现水为人服务的自然生态效果。融入本地文化特色,将滨江本地的传统文化、现代科技文化、风俗民情、传说故事等文化印记进行融合,增添河道文化内涵。同时优化、提升河道沿线建筑夜景灯光设计与设置,体现江南特色和立体美感,将最美河道打造成滨江城市夜景“新名片”。
2.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结合。保护好水系周边绿化用地绿线,控制沿河区域建设红线,使水域岸线得到梯度控制,严禁非法侵占水域,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将水环境治理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相结合,联动开展宣传,加强各类媒体、平台的宣传,动员全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扩大水环境治理的知晓度和影响范围,提高水环境治理的参与度,增强群众对水环境治理的满意度和认可度,推进治水成果转化,营造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