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人才创新环境构建“三次创业”众创空间的调研报告
创新驱动发展,人才是第一要素。自2014年起,我区全面启动“三次创业”,并在全区营造“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业是第一需求、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浓厚氛围。如何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继续发挥人才在“三次创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是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心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区政协将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构建“三次创业”众创空间列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组建课题组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调研活动,走访区人才工作部门、孵化器、众创空间和相关园区、企业,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并专程赴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深圳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兄弟高新区先进经验。通过分析比较,力求找准当前我区人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一、区人才创新创业的基本情况和现实意义
我区作为浙江省最重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集聚人才、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方面不遗余力。区里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5050”计划等政策措施。同时,积极构建创新创业平台,切实加快城市配套建设,努力营造人才发展环境。截至今年6月,全区人才资源总量达19万人,拥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54人、国家“万人计划”专家2人、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专家8人、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96人、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个。引进留学人员4300余人,创办企业704家。其中上市企业6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20家,超千万元企业59家。全区的人才队伍以每年新增2万名的速度集聚,并呈现出研发型、高端化的特征。根据近3年数据统计,全区硕士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数量以每年超过25%的速度增长。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背景下,一直走在浙江自主创新前沿的高新区,如何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发挥“众创空间”的人才集聚效应,真正让人才成为创新创业的核心要素和主导力量,对于我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从中央的新精神来看。十八大以来,中央将人才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才工作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大众创新创业在全国激流涌动。“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能否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让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充分发挥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是必须适应的新常态。
二是从高新区的发展实际来看。我区之所以能够成为人才高地,与长期以来国家给予高新区的大量优惠政策密切相关。但在深化改革、全面开放的条件下,我们的政策优势正在丧失,靠传统政策、优惠措施吸引人才的边际效应逐步递减。要推进“三次创业”,实现高起点上的新发展,必须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新生态,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
三是从人才工作的自身发展来看。虽然我区人才工作起步较早,但人才政策存在相对分散、力度不够、市场化手段不足、系统性不强等问题,要想吸引更多人才来区创新创业,需要对人才政策实施绩效进行科学评估。
四是从各地人才竞争的现实来看。 近年来,国内各大城市间吸引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的竞争日益白热化。远到北京中关村、广东深圳、武汉东湖,近到余杭、西湖,各地招才引才政策层出不穷,人才集聚的“马太效应”越来越明显。以余杭区为例,截至目前,全区人才总量达22万,其中海外高层次人才1300余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78名、省“千人计划”专家89名,已跃居全省各区、县(市)第一。这一比较,催人反省。
二、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创新创业氛围还不够浓厚
美国硅谷是科技创业者的天堂,这得益于硅谷良性循环的创业生态系统,包括成熟的风投机制,鼓励冒险、宽容失败、以人为本的创业文化,高度发达的创业服务体系等等。我区作为“天堂硅谷”,在鼓励创新创业方面有产业基础好、政府干预少等优势,但要打造“众创”之城,在创新创业氛围营造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从主观上看。习惯于行政区的管理思维,运用高新区体制机制优势的意识不强,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尚需时日。对于“失败亦英雄,鼓励再创业”的新理念接受度不高,类似硅谷的“创业—成功—再创业”的良性循环、“创业—失败—再创业”的独特文化尚未形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敢闯敢创的热情。从客观上看。我区创业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教育力度不够,而且无论是在城市的视觉文化方面,还是市民的观念文化方面,都没有很好融入创新创业的元素,影响了创新创业政策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及时有效传达。另外,我区缺少高端的创新创业服务品牌,包括众创的培育品牌,创客的集聚、活动、辅导、创业大赛品牌等。与之相对,为推进创新创业,吸引创业团队和人才,北京有创业大街、众创空间联盟,深圳有创客联盟、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集聚一切资源和要素为创新创业服务,整体氛围营造已先行一步。
(二)创新创业配套环境还不够完善
人才创新创业的配套生活环境主要指教育、住房、交通、医疗、商贸等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我区在营造宽松、竞争充分的产业环境上不遗余力,但在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建设,打造宜业宜居的成熟新城区方面,离人才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教育配套方面。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是影响人才去留的重要问题。我区自2012年实施教育振兴5年行动计划,加大对教育的硬件投入和软件建设,教育承载力极大提升。但相较于高端人才对子女教育的要求,区内优质教育资源仍然缺乏,尤其缺少国际性学校,海归人才子女入学只能选择杭州主城区或上海、苏州等地,高端人才“留不住、用不长”。与我区相比,刚刚纳入主城区的余杭区,在抓未来科技城教育配套方面却频出“大手笔”:年初与英国国王学院签约共建国际教育园,随后又与北京外国语学院合作成立北外杭州外国语学校,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二是人才住房保障方面。人居成本高企,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居留形成“挤出”效应。调研显示,我区大部分企业人才流失率每年都在10%—20%之间,个别企业应届毕业生工作3年内的流失率是90%,“住房难”是主因之一。近年来,我区加快了人才专项用房、人才廉租房、人才公寓的建设,但供应量与需求量差距较大,而且受位置偏配套差、申请门槛(与企业税收贡献挂钩)等问题影响,惠及面小,最需要支持的高校毕业生、初创型企业人才很难有资格享受。三是公共交通方面。我区地处江南,随着城市半径扩大,在居住地与工作地分离成为普遍现象的情况下,人才出行面临区域内公共交通建设进度不平衡、缺少快速公交和社区(园区)线路,跨江交通通道少、高峰期拥堵时间长,地铁线路推进慢、站点少、接驳难等问题。如,当前我区公共交通配套主要集中在江南大道周边,南环路、滨康路、滨安路及铁路以南区域配套不足,影响了人才集聚。另外,作为一座以国际化为目标的新城区,我区在医疗、商贸服务、文化休闲、健身娱乐、购物餐饮等各方面的配套也亟需长远规划、综合考虑。
(三)平台建设还难以满足创新创业需求
创新创业的平台既是人才入驻的物理空间,也是人才施展身手的舞台。它既包括由各类孵化器、科技园、公共技术中心等组成的空间载体,也包括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融资对接、科技接洽、法律咨询、人才招聘等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根据调研发现,区内传统科技园区(物理园区)普遍存在入驻率偏低,创新意识不强,安于“提供服务、收取租金”模式,过于封闭等问题。在鼓励“众创空间”建设的背景下,这些园区也正在积极尝试打造“园中园”,即在园区中腾出专门的场地发展“众创空间”,迫切需要区里出台细化的扶持政策,汇聚人才和各种资源,给创新创业提供好的环境和氛围。在创办新型孵化器方面,我区涌现出了贝壳社、西湖创客汇、六和桥等典型代表,但较之北京、深圳等地的创业服务机构,这些孵化器还存在点多面广集聚效应差、投资主体比较单一、商业模式不够灵活、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专业性孵化器欠缺等问题,难以满足大众创新创业的需求。
(四)人才扶持政策的适应性不够
完善的人才政策是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推力。我区历年出台的扶持政策不少,但仍存在着不够系统、针对性不强、扶持力度还不够大等问题:一是人才的评价标准单一。当前,北京、深圳、武汉等地都逐渐转向“大人才”战略,对传统的人才分类进行扩围,将人才分为研发型(可细分为:创业型、创新型、学者专家型)、管理型、服务型、复合型等几类。相比之下,我区现有的人才政策还是“小人才”政策,过于关注研发型人才中的创业型人才,对其他类型的人才支持较少或没有。而且,现有的人才认定突出前期审核,即对人才的学历、以往荣誉、携带项目前景的审核,而对人才的实用性,以及项目后期落地重视不够。二是政策措施的“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具体表现在:重视对成功的、大企业的奖励,而对初创及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扶持不足;重视对高端人才的奖励,对其他人才的鼓励不足;重视有形的物质奖励,对人才的精神激励重视不够。三是人才引进的方式不够灵活。主要表现在“重人才引进支持,轻人才培养扶持;重刚性的全职引进,轻柔性的灵活使用;重领军人物引进,轻研发团队的支持。人才引进渠道不够丰富,尤其是国际渠道不畅,国际化人才短缺。四是对人才项目的支持方式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以“前奖励”方式为主,“后补贴”的奖励方式较少;以无偿资金奖励为主,缺少长期的政府股权投资支持;重前期的引进支持,轻后期的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以政府为主导,未很好地调动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人才项目的认定流程还不够完善。据了解,由于各地招引人才的政策互相攀比、层层加码,个别“人才项目”存在假落地、套取政府前期无偿奖励的现象,甚至存在同一项目在其他地区重复申报的现象。五是人才政策存在滞后性。主要表现在:现有政策还有不科学之处;新旧政策的妥善衔接存在问题;政策兑现有时比较滞后;相当政策缺乏实施细则;优惠政策透明度不高等,导致创新创业者无所适从。据部分园区反映,我区有些政策制定了就没有执行过,说明政策没有作用的对象,没有可操作性。
三、对策建议
人才强则高新区(滨江)强,创新创业兴则高新区(滨江)兴。重视人才创新创业,就是重视高新区(滨江)未来的发展。我区要顺利实现“三次创业”,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既要有创新性、开放性思维,实施包含各类人才的“大人才”发展战略,打造“区内+区外”的创新创业发展“大环境”;也要做好“借力”、“整合”的文章,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进行有机结合,打造一个聚合各类人才的平台,真正发挥以“众创空间”集聚人才,以“众创”驱动发展的效应。
(一)更加重视氛围营造,让创新创业激情竞相迸发
人才创新创业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对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渴求。激发这种原创的动力,需要科学引导、精心呵护、持续发力。要致力于打造“类硅谷”,倡导不设限制,不怕失败,给每个人和每个团队最大自由的硅谷精神。要认真研究人才的成长规律,把握人才创新创业的趋势和潮流,集聚创新创业所需各种要素和资源,为人才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使人才能够在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中尽情发挥聪明才智。具体来说:一是抓好宣传。要发挥好传统媒体作用,凸显新型媒体优势,整合利用好社会各界资源,宣传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特别是可以利用地铁、公交车站、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地,以及城市干道标识、建筑物等载体加以宣传,营造视觉文化,烘托浓厚的创新创业气氛。同时,加大对外宣传,联合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的力量,走出去、请进来,在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打响“创新创业在高新区(滨江)”的品牌。二是用好资源。用足用好现有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政协企业家联谊会等载体,举办适合人才学习交流合作的各类活动,让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的人们找到属于自己的心灵共鸣和持续前行的力量。三是丰富载体。政府应构建创新创业交流对接的平台,支持举办创业论坛、创业导师大讲堂、创业沙龙、政策大讲堂、创业路演等活动,推出创新超市、人才集市,帮助创新创业者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树立信心,增强创新创业意识;要推动建立高层人才联盟,整合政府职能部门、银行、风投机构的力量,定期定点召开对接会,促进资本和人才项目的对接;要努力打造创业实践的舞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营造活跃的创业氛围。
(二)更加重视环境建设,为创新创业者营造适宜的“气候”
“良禽择木而栖”,人才工作的核心是解决好人才与环境的关系问题。要从人才创新创业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硬件”环境,同时不断提升软环境,打造适合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一是要立足长远,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改进政府公共服务,加快教育、医疗、交通、商贸、文化体育等配套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努力形成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生动局面。如,针对人才居住在主城区、工作在滨江区的实际,提供充足便捷便宜的公共交通服务,减少通勤的成本;加快建设滨江免费WiFi网络,加大覆盖面;以国际化的标准提升教育配套和教育质量,减少与主城区教育水平的差距。加快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源,为人才开展文体活动提供场所。二是要盘活存量,解决人才住房难。从长远来看,企业人才的住房问题是我区转型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当前各地在解决人才住房难问题方面方法很多,有发放购房(租房)补贴的、有建设人才公寓房的等等。如,武汉市政府为减轻刚就业大学生的住房困难,专门研究出台了针对在本市就业的大学生的租房补贴政策,在本地工作的本科生、硕士、博士可以分别获得为期三年的2500元至3500元/年的补贴。针对我区实际,建议政府创新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思路,可以组建专门机构或委托专门机构,通过盘活闲置的拆迁安置房,或已征用尚待开发区域的农民住房,扩大人才公寓的供给范围,提供给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还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人才集体公寓等。三是要突出重点,提供个性化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对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的要求更高,对于我区招引的5050计划人才,除支持人才事业发展之外,还需借鉴北京海淀“海英人才”计划和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3551光谷人才” 计划的服务理念和做法,更加注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品质。如,海淀区在北京率先启动了人才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实施“人才暖心工程”,并在人才公寓集中区域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成立社区健康管理团队,为人才提供专业的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加快国际化教育、国际化医疗和国际化社区建设,满足高端人群差别化、个性化需求。
(三)更加注重平台创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开放的空间
在平台建设上,要摒弃传统孵化器分散、封闭、以管理代替服务的运作模式,着眼于人才、知识、技术和资本等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开放共享,各类机构良性互动、开放合作,打造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一是推进平台集聚。优化物理空间布局,将“众创空间”由分散式点状布局转为线型块状布局,形成“店多隆市”的集聚效应,在白马湖创意城、智慧新天地、物联网产业园等五大平台和“众创空间”集聚区,由政府提供支持,各开辟一个专门利于创新主体休闲集聚、交流沟通的场所,形成技术、人才、知识、资本等创新要素能相互对接碰撞的人文环境。二是加强协作合作。我区与北京中关村和深圳相比,虽不及中关村最具资源禀赋,也不及深圳的资本优势,但却坐拥杭州的高校院所、科研人才,以及人才“新四军”优势。建议利用好杭州的高校资源和区内企业研发中心,加强协作合作,联合建立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等。特别是要对接国家研究生新的培养计划,加强与浙大的实质性合作,把我区作为浙大研究生必备的实训基地。三是搞好创业服务。围绕我区持续开展“创新型孵化器建设年”活动,打造中国“创业湾”的目标,政府应大力推动和鼓励一批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平台型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创新型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和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集聚一批帮助科技型创业者、初创团队快速融资的天使平台、创业项目专业管理机构,以及创业交流平台、创业训练营、年轻企业家成长组织、创业社区、创业媒体等各种创新业态的创业服务机构,为“众创”提供高端、专业的服务。尤其要鼓励传统科技园区(孵化器)的转型,从以收取房租、物业费和其他服务费获益,向深度服务运营转变,通过投资“人”而非“地产”获得持续收益;要加快专业性孵化器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品牌;要延伸孵化器培育功能,引导服务延伸到毕业企业的再发展过程;要支持孵化器与海外知名孵化机构开展合作,搭建国际化孵化培育平台。
(四)更加注重政策完善,为创新创业者打造政策的洼地
坚持以“两区叠加”推进人才制度政策创新。充分发挥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叠加和联动优势,以人才政策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在人才引进培养、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创业融资等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建设创新人才高度集聚、创新资源深度融合、创新机制开放灵活、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人才改革试验区。一是解放思想,推进“人才政策”先行先试。建议参照武汉做法,促成省人大制定“杭州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人才的创业创新。在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方面,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国内人才引进机制,集聚一批站在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领军人才。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完善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籍、直接落户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倾斜力度。推进人才对外开放,畅通海外人才集聚通道,构建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来去自由、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外人才集聚政策。一方面,可通过国内外大型会议、论坛,如华商会、大连海创周、广州留交会等,推介高新区的政策和发展理念,物色高端人才。另一方面,可以尝试在全球创新创业氛围浓厚的地区建立海外联络站,并与浙大在全球的校友会、浙江的海外同乡会、各地的华人组织建立联系和合作渠道,在海外招兵买马。二是转变理念,调整人才服务管理方式。探索柔性、弹性人才引进模式,推动人才流动、人才评价依据市场规则、按照市场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可按需专职引进、兼职引进、项目制引进,并以这些人才为纽带,整合国内外海量研发平台和资源,构建高新区的全球人才、科技资源网络,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真正“跳出滨江发展滨江”。探索互联网+市场+人才的引才模式,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鼓励人才资源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对人才流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引才和留才的解决方案,为企业和人才作好匹配,解决人才结构性矛盾。坚持人才激励的多样化,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变目前人才政策单一金钱激励做法,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满足不同层次人才激励的需求,使人才既能在经济上得实惠,又能在社会上有地位。如,建立创新创业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对创新突出、能力卓著的创新创业专业人才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建立科技人员疗休养制度,每年政府组织优秀科技人员赴外地疗休养;制订人才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保健等专项制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建立政府“智库”制度,吸纳各行业专家担任政府“智囊团”成员,使他们更务实地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吸收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等,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激情和创新潜能。三是注重绩效,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针对现有人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弊端,积极改革人才评价方式,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比如,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中介机构组织举办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把大赛结果纳入人才评价要素;整合企业自主评价结果,将企业薪酬分配作为衡量人才综合水平的重要参照,对指定企业自主开展的人才考核评价结果予以认可;把投资机构的评价、参股作为创业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试点、放权,由投资机构或孵化器等主体负责人才评价、出具评价报告、承担评价责任等。在探索完善市场化评价机制的过程中,政府要做好监管,包括对市场化人才评价主体进行监管,确保公平公正的评价秩序;梳理整合各类市场化评价结果和国家、省、市、区等各级人才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分类分级或积分制管理,尤其是要建立适应高层次人才特点的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强化人才评价结果的运用,通过合理有效的激励,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