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下午,区政协主席王国珍主持召开二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区政协副主席余静漪、张爱莲、夏福志、周翔,秘书长李海松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听取区政协秘书长李海松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二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二届五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白马湖建国饭店召开。 二、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办公室副主任李庆莲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提案委主任姜菊生关于《提案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说明,并进行讨论。会议原则通过了《政协第二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政协第二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稿),同意提交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讨论。 三、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蒋应东关于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会议同意李海松同志辞去政协第二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决定郑丽同志为政协第二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秘书长提名人选,提请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协商讨论和选举。会议决定免去陈建祥同志的政协第二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职务,许利萍同志任政协第二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要求,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的责任感、使命感,以中央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谋划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协工作思路,为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见效广泛凝聚人心、汇聚智慧、集聚力量。要精心筹备二届五次全会,重点落实好提案和大会发言材料的提交、收集、整理、审核工作,“两个报告”修改完善工作,会务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