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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政协探索与实践基层协商民主的做法与思考

 文章来源:拱墅政协办       点击数:37672       更新时间:7/18/2014 3:49:54 PM       【关闭窗口】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从夺取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高度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进程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基层政协,我们应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发挥人民政协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智力优势、功能优势,不断健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努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在拱墅的实践和发展。   

    一、拱墅区基层协商民主具体做法
    近年来,区政协结合实际,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实践基层协商民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在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探索形式等方面想办法,在协商民主规范性、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看头,积极促进党政决策施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主动争取上下认同,让协商民主有“优”的环境
    1、在寻求共识上下功夫。一是争取党政一把手认同。主席、副主席利用书记办公会、区长周例会、区委常委会等渠道,主动宣传、沟通,积极提倡协商办事、协商解决问题的工作方式方法。紧紧抓住党的十八大契机,专题向区委书记、区长汇报,增强认识、寻求共识。二是提高政府部门重视。健全主席副主席联系部门、专委会对口部门机制,邀请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协会议、参与政协活动,采取通报、走访、联谊、互动等方式,提高部门主动协商意识。三是积极探索街道协商民主机制。利用政协街道工委和联络组的优势,健全定期协商机制,规范协商内容,明确全年协商重点,列入街道全年工作计划。通过主席联系街道、发动委员参与街道建设等,积极调动街道协商积极性、主动性,促进街道协商民主。
    2、在浓厚氛围上求实效。强化对内、对外宣传,加大对协商新做法、新成效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营造良好、宽松氛围,进一步增强全区上下协商意识,养成协商办事习惯,鼓励多层面开展平等对话,唱响协商民主主旋律。用好电子政务、新闻网、今日拱墅等区级资源,采用专题报道、深度报道、跟踪报道等方式,展现大会发言、分组讨论、提案办理等协商议政活动、成果。借力《人民政协报》、《联谊报》、《杭州政协》等宣传平台,主动投稿,积极宣传拱墅探索民主协商的生动实践。今年,《人民政协报》刊文6篇,省政协《联谊报》8篇,分别报道我区协商助推教育资源均衡化、探索“对口协商四部曲”、开办“名嘴论坛”协商平台等新做法、新成效。
    3、在集聚合力上多作为。积极发挥政协作为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优势,密切党派团体关系与合作,采取座谈、联欢、走访等方式联络感情,通过参与大会发言、提交集体提案、开展视察调研等加强联动,集聚各方智慧、凝聚社会合力共同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发动委员走进界别群众,发挥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三大员”作用,宣传政策、反映民意、服务民生,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团结的实践中,倡导共同参与协商民主,广泛培育协商民主文化。
    (二)科学确立协商课题,让协商民主有“实”的内容
    1、从党政所需中确立选题。围绕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富强、秀美、和谐、文化”新拱墅目标,本着“党委想什么,我们议什么;政府干什么,我们帮什么”原则,把握协商课题准确性、连贯性和前瞻性,实行系列化选题模式,一年一个拱墅,认真开展常委会协商建言。2012年,常委会围绕富强拱墅,形成了《关于加快创新驱动 进一步推进我区十大产业发展的常委会建议案》,区长对《建议案》做出批示,《建议案》中提出的建立“旭日计划”、“科技风险池基金”等建议得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采纳。今年,围绕秀美拱墅,将“加快城中村改造”作为常委会建议案课题,专门召开专题常委协商会,邀请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和部门“当家人”、委员群众代表参加,在不同观点、不同利益追求的碰撞和交锋中共同协商、形成共识,会议民主氛围浓厚、协商成效明显。区委书记许明亲自莅会,并对《建议案》给予充分肯定,区长朱建明专门作出批示。
    2、从日常履职中发现选题。把推进协商民主与走访调研、专项视察等日常履职相结合,注意发现“党政所需、政协所能、群众所盼”的协商课题,通过建立“对接-沟通-汇报”选题机制(即与党政有关部门对接,与政协委员对接,与社会各界对接,与区政府沟通,向区委汇报),确立协商内容。2010年,区政协在祥符街道映月社区走访调研时,发现映月社区人员结构复杂、廉租房管理混乱,存在诸多社会问题。区政协组织专题协商,引起党委政府重视,区委书记带领十几个部门一把手在映月社区开现场会,当场交办落实,最早在杭州解决廉租房管理问题。在视察北大桥环境整治中,发现环境污染严重,主动与市政协对接,建议市区联动视察。之后,通过市政协连续三年视察,与市政府开展协商议政,促使北大桥区块污染企业实现有序“关停转迁”、转型升级,区域环境得到美化、土地资源得到整合。
    3、从委员群众中获得选题。一是在“选”字上做文章。充分发挥专委会、界别和委员作用,主动向政协委员和界别“公开招标”大会发言和调研课题,主动向专委会“定向投标”常委会建议案。二是在“新”字上花力气。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委员建议、社情民意、走访调查中捕捉发新问题、新矛盾、新动向,挖掘出“教师梯队化建设”、“撤村建居小区管理”、“公共职介平台管理”等协商课题。三是在“冷”字上寻突破。不光盯热点、焦点,兼顾“冷点”、“盲点”,通过主席、副主席“一月一访、一月一谈、一月一议”等活动载体,深入社区、界别、群众,倾听忽视群体和弱势群体诉求,把“新杭州人服务”、“残疾人帮扶”、“自闭儿童关爱”作为界别协商课题。
    (三)积极探索协商形式,让协商民主有“好”的途径
    1、念好会议协商“三字诀”。一是全委会立足“高”。利用全民关注、社会议论、集中建言优势,利用大会发言、小组讨论、联组讨论等“面对面”协商方式,邀请专家、学者、群众参与,委员直接“对话”书记、区长、部门负责人,高起点、高层次、高效率推进协商民主,反映利益诉求。二是常委会立足“深”。立足攻重点、破难点、解热点,紧紧围绕“四个新拱墅”,精选调研课题,主席、副主席亲自挂帅,做到深入实地调查、深入科学论证、深入实际建言,确保协商议政有深度、有水平。三是主席会立足“实”。会前,主席、副主席及专门委员会深入部门、基层调研,组织委员约谈,广泛听取意见;会中,适时邀请部门参加,围绕议题献计献策,形成主席会议纪要或主席会议建议案报党委政府;会后,主席、副主席出面与党政领导进行高层协商,注重短平快,确保协商成果吸收转化。
    2、奏响对口协商“四部曲”。不断健全专委会职能,完善对口协商内容、形式和程序,探索选题、走访、探讨、再协商的“四部曲”对口协商模式,进一步提高对口协商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3月初,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一核三带四区多点”规划,科学选题,把打造升级版石祥路汽车特色街、擦亮国字号名片作为探索对口协商首秀。组织委员走访25家汽车企业,围绕走访情况组织委员座谈建言,拿出初步意见。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组织学联委和祥符街道工委联手与区商务局展开对口协商、建言献策,成功达成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加强合作、加大宣传、打响品牌等共识。
    3、搭建“名嘴论坛”议事平台。在政协祥符街道工委,开办“名嘴论坛”协商议事平台,每月一期,每月一主题,主题包括重大项目决策、基层矛盾调解、改善社区民生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委员走进社区”的方式,邀请党委、政府、街道的领导与百姓代表、草根名人、政协委员等围坐一块,围绕主题进行质询、提问、建言,自由辩论陈述自己观点,给不同人发出不同声音的机会,实现百姓、委员、政府之间的零距离互动,有效搭建民主协商平台。对于百姓、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问题要谈深、想法要谈细、解决方法要谈通的“三谈工作法”,实行党委、政府、街道领导当场表态、委员参与监督跟踪、定期曝光晾晒实绩的方式,确保协商成果转化出实效。
    4、打出界别协商组合拳。建立界别召集人制度,建立党派、团体及专委会联系制度,成立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确保界别履职有依托、活动有联络。进一步强化委员界别意识,突出委员界别代表性,充分调动委员参加界别活动积极性,为有效开展界别协商奠定基础和条件。找准界结合点,将界别协商与界别视察、界别调研等履职有机结合,重新修订界别考核办法,将界别协商纳入考核,组织界别督办提案培训会,首次实行界别督办提案工作,进一步丰富界别协商内容。今年,组织医卫界委员赴西湖考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核编等工作,专题报告区委区政府。随后,区政府牵头组织“论证式决策协商”,就财政投入、人员增编等事宜与医卫界委员和卫生局协商,委员意见建议纳入政府决策,正着手落实。
    5、让委员群众成为协商主角。政协力量在委员、作用靠委员,始终把激发委员积极性、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在祥符、米市巷街道,试点开展“委员走进社区”活动,制定办法,实行委员与社区结对,在社区设立委员工作室、委员信箱,发放委员名片,充分发挥委员优势,让委员参与社区换届、社区共建等活动,与社区干部群众协商办理社区家事,营造社区和谐。二是实行委员报送社情民意信息考核,发动委员经常深入界别群众,真实了解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利用《委员之声》报送党委政府,进一步丰富协商民主资源、畅通协商议政渠道、打牢协商民主群众基础。三是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鼓励委员多写提案、多参与活动、多提建议、多为发展献计出力,通过各种履职活动,充分发挥委员智慧和专长,积极参与协商议政。近年来,委员关于保护石塘文化遗址的社情民意信息得到时任杭州市委副书记叶明的批示,委员个人出资200万并通过协商推动全区成立科技风险池基金,部分大会发言获得党政领导批示并转化为政府决策,提案实现量质并举,今年创下历年新高。
    (四)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让协商民主有“真”的效果
    1、打造保障机制链条。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主客体并重、行为规则与实施机制并重,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健全政协提案办理、社情民意反映、对口协商等一系列制度。实行政协主席列席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常委会议,副主席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政协党组成员列席区委全体会议,做到重大事项主动协商、征求意见。区委领导坚持到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参加政协重大活动,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情况汇报,每届区委至少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区长坚持每年到政协专题征求《政府工作报告》意见、每半年召开政情通报会,向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扩大知情议政范围。
    2、强化提案协商督办。实行提案预交办、重点提案摘报、书记区长领办、主席副主席督办等制度。召开全区提案工作会议,协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提案工作条例》。主席、副主席走访提案承办大户,加大优秀提案评比力度,创新开展“开门面商”、“登门服务”、“督查评议”、“回头看”工程等特色工作,打出主席督办、专委会督办、界别督办、委员督办、现场督办、群众督办“组合拳”,发挥提案协商优势,实现“提”与“办”良性互动,实现“提得好”与“办得好”相互促进格局。
    3、紧盯协商成果转化。在各项协商民主实践中,不满足于一议了之,每次协商都以《会议纪要》、《委员之声》、《视察报告》、《建议案》等载体提出明确意见建议,报区委区政府,力促“落地生根”,注重协商成果运用。利用每周“四办主任”会议,会同区委办、区府办建立跟踪问效和意见反馈制度,积极推进协商成果落实。
    二、基层协商民主中存在的不足
    1、协商的制度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基层协商民主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特别是缺少操作性的程序规定,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纳入党委、人大、政府的议事规则,有时想到就协商,想不到就不协商。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政治协商内容的规定也比较笼统,哪些问题必须提交政协协商没有作出明确要求,只是以“重要问题”“重要事务”等进行概括,具体实施时随意性大,有待进一步细化。
  2、协商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作为协商重要参与方面,基层政协组织、政协组成单位和政协委员主动性还不够强。有些同志认为协商是虚功、软活,做多做少没有标准衡量,也没有人来考核,因而容易出现协商动力不足的问题。一些党派团体积极参与协商的意识不够强,不能充分利用政协平台来协商议政,有的虽选定题目,但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提炼不够,真知灼见不多,建言献策质量不高。有的政协委员参与协商的积极性不太高,也有一些政协委员主动学习不够,知情明政不够,敢于直言的胆量不够,在能力素质上还没有完全适应从“我要协商”到“要我协商”的转变。
  3、协商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基层协商活动还存在表面化、形式化问题,有的以通报代替协商,有的以事后通报代替事前事中协商,有的变为政协“唱独角戏”。协商组织形式比较单一,缺少平等充分的对话、讨论、交流。另一方面,在协商课题的选择上沉下去接地气不够,研究不深,往往热衷于党政关心的热点问题,对那些党政还未想到或暂时无暇顾及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可能会变成“热点”的“冷点”问题关注不多。协商活动开放度还不高,较难直接听到基层民众的利益诉求和真实声音,社会弱势群体还难以切实参与。
  4、协商成果应用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对协商意见办理和协商结果反馈缺乏应有的保障机制,有时不了了之或领导一批了之。虽然各级党委都明确要以一定形式向政协反馈采纳落实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通过正式形式进行反馈,即使反馈,也比较笼统,有多少协商意见进入决策和执行实施或转为决策依据,从反馈材料上很难得到答案。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尚未将党委、政府领导关于政协协商意见办理的相关批示列入督查事项,难以保证协商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采纳。
    三、对探索基层协商民主新途径的思考
    1、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参与协商的能力。基层政协组织、政协各组成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应着力强化主动作为意识,深化对协商民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履职尽责、参与协商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真知灼见展现优势,用工作实绩体现价值。广大政协委员要强化界别意识,以界别群众代言人的责任感、从界别代表的角度协商议政。应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善于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真正将情况摸清、问题找准、课题议透、建议提实。基层政协应高度重视委员队伍建设,把好委员入口关。加强对委员的履职管理,对事实上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及时予以调整。建立委员学习培训制度,帮助委员知情悉政,提高参与协商能力。
  2、完善协商制度,形成管用的制度体系。当前,按照“宜大不宜小、宜具体不宜笼统和从地域实际出发”的原则,基层政协应积极推动党委出台“政治协商规程”或“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探索制定人民政协组织条例和政协委员会工作规则,既要解决好“要我协商”的工作机制,更要解决好“我要协商”的工作机制。明确和细化政治协商的具体内容,将党委政府重要决定、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人事安排、重大民生问题等方面的事项纳入必须协商的范畴。明确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从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准备、协商会议的组织、协商成果的报送、协商意见的处理和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尽可能对每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以程序性制度为支撑,推动将政治协商纳入党委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真正落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要求。政协组织还应以党委出台的政治协商规程为依据,修订完善履职规则,探索建立政协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专项制度,形成明确具体可行、相互衔接配套的操作办法,保证协商工作广泛、多层、深入开展。
    3、扩大协商主体,凝聚广泛协商的力量。大力培养党派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大力培养、提拔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入政府部门、政协机关、司法部门担任领导职务。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参政议政活动,把各党派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组织起来为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献计出力,进一步拓宽发挥作用的渠道。优化界别设置。强化中共界别的代表性,突出中共界别的作用,切实解决中共界别代表不了中共的问题。把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以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适当增加农民、职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代表人物,使界别设置更科学合理,覆盖面更广。创新界别活动形式,完善专委会联系界别制度,建立界别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制度,探索建立界别例会制度,构建能够充分反映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和要求的机制,形成不同利益群体在体制内有序的利益表达、利益聚合和利益传输渠道
    4、创新协商方式,探索有效的运作模式。会议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要努力克服程式化倾向,不断提高会议协商质量。应增强协商的互动性。改变委员照本宣科、领导表态讲话以及少数人汇报发言、大多数人被动参与的会议模式。会议发言人打破常规,常委会议可邀请专家型委员列席,每次应安排一定时间即席发言。充分尊重和保障委员的话语权,尽可能多地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委员和非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发言。改进例会组织形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题资政会、恳谈协商会,邀请党政领导与政协常委、委员面对面协商,加强交流互动。应探索协商方式的多元化。可将会议协商与视察督查、提案督办、民主评议等形式有机结合,也可将会议协商与书面协商、网络协商等有机结合,尝试多种形式的灵活运用。应扩大协商的开放度。注重开门协商、开放协商,根据不同的议题邀请相关的群众代表列席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协商,真正使专题协商会议成为广聚民意、广集民智、广纳群言的“诸葛亮会”、“神仙会”,不断扩大协商议政的参与范围。
  5、培育协商文化,营造良好的协商环境。协商文化强调平等参与。在区域范围内,积极营造平等、自由、公正、宽松的协商氛围,鼓励委员多说话、说实话、讲真话,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谈问题不避重就轻,提意见不遮遮掩掩。协商文化强调理性表达。在协商过程中,参与各方都应保持理性和富有责任感,怀着追求真理、服从真理的动机和愿望,不随心所欲高谈阔论,不随意附和领导意见,也不盲目固守自己的利益不放,从本界别群众和大多数人的立场、观点出发表达意见诉求。协商文化强调妥协包容。协商过程本质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以承认不同为前提,以扩大共识为目的。协商各方应富有合作、参与、包容精神,不强加观点,不强迫命令,善于换位思考,善于克服自身偏好,善于在各种不同中寻求共同,善于在尊重差异上达成共识。人民政协作为倡导和弘扬协商文化的生力军,应加大对政治协商制度的宣传力度,为更多委员和各界群众参与协商提供平台,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协商、崇尚协商、积极参与协商的氛围。
    6、主动争取支持,促进协商成果的运用。党委在协商各方中处于主体地位不容置疑。作为政协组织,一方面应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特别重要的协商成果力争列入党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应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查,防止“议了便了”。要把采纳政协建议、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作为政府部门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定专人跟踪督查,确保办理落实。协商会议召开后,政协自己要及时整理提出的意见建议,报送党委、政府,并按照协商规程促使重要协商成果尽快列入党政议事日程。明确规定党委、政府领导签批的政协建议案、调研报告等承办单位书面答复时间,政协组织及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应及时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答复,对意见建议办理不力的部门和单位,由政府出面给予通报批评。政协要特别注重政治协商成果的跟踪问效,切实加强与党政及其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对报送吸纳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了解,通过视察、调研、座谈等方式进行“回头看”,形成从调研协商、提出建议到视察监督环环相扣的履职链条,促进办理真真落到实出,对一些重要的协商成果,还有必要组织委员进行专题民主监督,并将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相结合,就落实转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再协商,促进协商成果深层次转化,努力将协商意见转化成委员和群众认可、各界满意的党政科学民主决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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