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二届三次常委会议暨重点提案办理专题协商会方案(代通知)
一、会议时间
6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政府主楼801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区政府、区政协就本年度提案办理特别是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协商。
四、参加人员
1. 区政协二届常委会组成人员;
2. 区政协机关副处以上干部;
3. 政协各联络处主任;
4. 部分重点提案提案人;
5.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6. 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改局、民政局、小城镇环境整治办);
邀请区政府一名领导参加(请区政府办公室协商落实)。
五、会议议程
1.听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年度提案特别是重点提案办理总体情况介绍;
2.听取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关于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补充汇报(发改局、民政局、小城镇环境整治办);
3.听取区政协提案委关于年度提案办理督查情况介绍;
4.交流发言(请区政协提案委协调落实);
5.领导讲话
六、其他事项
1.请区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委、发改局、民政局、小城镇环境整治办将有关汇报材料于6月27日之前送区政协办公室(一式45份);
2.请区新闻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如有未明事宜,请与区政协办公室诸赟联系。联系电话:87703310(2710)。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