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
区政协各专委会,各界别、各委员活动小组,各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处:
2017年3月2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
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区政协办公室
1. 负责区政协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2.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督查落实工作。
3.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文稿和会务等工作。
4.负责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专题调研、开展相关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区政协各类会议和领导公务活动的统筹安排。
6.负责区政协机关公文、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和各专委会重要报告的审核工作。
7.负责区政协有关宣传报道、刊物编印、网站维护,收集、整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8.负责区政协机关日常文电处理和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人事管理、行政后勤事务等工作。
9.负责处理区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对外联系,做好与上级政协和外地政协的沟通联络及接待工作;负责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1.按照区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制定和实施政协全体会议确定的提案工作意见和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起草全体会议提案情况及提案审查情况报告等材料;负责提案的征集、审定、分办、交办,重点提案的选择,提案办理的协调、督办,办理复文的催办、跟踪,委员反馈意见的收集、分析等工作;负责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各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络。
3.负责有关提案工作的视察、调查研究、现场办案、协商座谈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起草相关材料;加强与政协其他专委会的协作,共同做好提案督办工作。
4.负责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的考核评比工作。
5.组织本专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
1.按照区政协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2.组织开展有关经济科技、商贸旅游、生态农业等方面的调研、视察、座谈、考察、民主评议、重点提案督办等活动,完成本专委会的调研文章。
3.负责与相关界别、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
4.负责组织本专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5. 负责区政协企业家联谊会日常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区政协城市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1.按照区政协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2. 组织开展有关城建城管、人口资源、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调研、视察、座谈、考察、民主评议、重点提案督办等活动,完成本专委会的调研文章。
3.负责与相关界别、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
4.负责组织本专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区政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文史委员会
1.按照区政协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2. 组织开展有关教育文体、医疗卫生、档案文史等方面的调研、视察、座谈、考察、民主评议、重点提案督办等活动,完成本专委会的调研文章。
3. 负责区政协文史工作,征集、编撰有关文史资料,协助省、市政协做好有关课题的征编任务。
4. 发挥委员智力优势和专业特长,开展咨询、辅导、讲座和义诊等活动;负责区政协书画摄影之友社日常工作。
5.负责与相关界别、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
6.负责组织本专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区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
1.按照区政协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2. 组织开展有关社会法制、社区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方面的调研、视察、座谈、考察、民主评议、重点提案督办等活动,完成本专委会的调研文章。
3. 发挥委员专业特长和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广泛团结民族宗教界爱国人士,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眷属的联络和联谊。
4.负责与相关界别、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
5.负责组织本专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
1.按照区政协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工作总结。
2. 负责联系区政协委员,了解政协委员的工作和履职情况,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好委员学习和履行职务的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建立区政协委员基本情况和履职管理信息资料库,探索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办法和途径;制定并实施委员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协调委员有关调研、视察等活动,完成本专委会的调研文章。
4.负责提出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各界别和委员的意见,提出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各委员活动小组的分组意见;了解和掌握各界别小组、各委员活动小组活动情况,为各界别和小组开展活动提供服务;负责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的提出和调整,以及小组活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5. 负责区政协委员的约谈、走访慰问工作;负责先进界别小组、先进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政协委员的考核评比工作;负责辖区省、市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与相关界别、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
6.负责组织本专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