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政策的建议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社区正日益成为人们的生活舞台和共有家园。近年来,我区的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社区服务日益拓展,居民自治不断健全,这些都离不开广大社区工作者的辛勤付出。虽然不是公务员,但直接面对群众的是他们,了解群众困难的是他们,能真真切切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也是他们。
《杭州市滨江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区委办[2011] 28号文件)第四章、第五章关于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条款内容中有“社区工作者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由街道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享受年休假待遇”等条目。但据悉自管理办法印发以来,各街道未曾组织过面向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健康体检,年休更是无从谈起,反倒是节假日无薪加班值班成为了家常便饭,而近年来对社区工作者的考评细则相继出台,出现了考核评议愈演愈烈而工资福利却原地踏步甚至折扣执行的不对称现象。
有道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工作者在基层岗位上承担着条目众多的服务职能和行政事务,他们的工作待遇也应当受到我们的关注。为体现政府对基层工作者的人性关怀,提高社工的工作热情,也为了减少社工病假和健康事假对社区工作的影响,保证社区正常运转,特此向区有关部门建议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政策并扎实落实,以切实保障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