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联络员活动小组工作职责(试行)》、《特聘联络员活动小组组长工作职责(试行)》、《特聘联络员活动小组联络员职责(试行)》已经区政协工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协工委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

特聘联络员活动小组工作职责(试行)

联络员活动小组是区政协工委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基本单元,应按照区政协工委的年度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联络员开展活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主要职责:

1、组织联络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统战政协理论和业务知识,传达、贯彻区政协工委及上级政协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帮助联络员了解政策、熟悉情况,不断提高联络员的综合素质。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联络员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充分发挥联络员个人专长和主体作用,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言献策。

3、组织引导联络员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并通过撰写建议、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4、加强与全区各界人士的联络联谊,增进团结,理顺情绪,维护和发展良好的社会环境。

5、完成区政协工委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特聘联络员活动小组组长工作职责(试行)

负责联络员活动小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区政协工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组织联络员搞好学习,不断提高联络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3、组织联络员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积极履行政协三项职能。

4、加强与本地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为联络员小组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5、完成区政协工委及其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特聘联络员活动小组联络员职责(试行)

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联络员职责。主要要求: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2、积极参加小组会议和各项活动。

3、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每位联络员每年提交1件以上有质量的建议,反映l篇以上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

4、严格遵守区政协工委及小组有关规章制度。

5、完成区政协工委和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